台北市政府,您好:
今天清晨,我外出吃牛肉麵,(9/28,星期二)
回家(07:09),經過 農安街125巷 3號 的車庫,
他們養狗又沒綁(1隻大黃狗,1隻黑狗),
黑狗對我吠,
我手上雖有報紙,有拿東西,( 非徒手 )
狗仍對我吠,
狗具有領域感,野性,攻擊性,
就應該綁好,
在從前,這種飼主應該_提報流氓;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
第 70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者。
二、畜養之危險動物,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建築物或其他場所者。
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
被狗吠,緊張,驚嚇,
我這一碗牛肉麵_大概白吃了,浪費掉了,
花博_趕走攤販,
騎樓不能停機車,
但是,我認為 養狗沒綁 的事,
才是 最嚴重的攻擊,
希望政府約束這些飼主,
不然我們經過這些地方,要帶著被攻擊的_恐懼,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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