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汪堃富 _電台,放送站, / 第五台,
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我哥又在客廳大聲咆哮,願他被車子撞死,
如果有槍枝,
就應該對他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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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放水果的海綿 ?)
咆哮 就是 暴力攻擊,殺人罪,
不用講 任何 理由,
我在考慮 叫警察,
以後有咆哮 就叫警察 ?
...................
願我哥被車子撞死,
求神擊殺他,
願他下地獄,
願他不得好死,
阿們!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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