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有時候是需要棍子、鞭子才能聽。

"咒詛,如果是一種自大、自義、恨惡上帝、把自己取代上帝,那是不可以的,是有罪的,新約舊約都不可以。但咒詛的詩所表達的如果是求上帝施行公義,而且對那被咒詛的人並不是沒有愛心,我們希望神用強烈的方式(因為其他方法那人都不聽)制止、停止他更多的罪、作惡,這並不是沒有愛心,而且這是公平。「因為,你所擊打的,他們就逼迫;你所擊傷的,他們戲說他的愁苦」。我們人很多時候不是說說就能聽,也不是對他好他就能聽,有時候是需要棍子、鞭子才能聽。我們求主讓我們沒有一點仇恨、自大。新約舊約都是這樣,「亞述是上帝憤怒的杖」(賽10:5);「政府不是空空配劍、拿鞭子的」(羅13),我們人需要被管教。所以我們帶著愛心,信靠上帝,求神。那愛包括惡人不要再作惡,最幾碼停止或減少他的作惡。有時法律做的就是這事。所以基督徒可以也應當使用法律,但是帶著對人的愛心、對上帝的信心來做。"



標題 ∕ 呼求與咒詛(詩69篇)2012.07.29a    
編號 ∕ 671    
發佈時間 ∕ Sun Nov 25 10:10:08 2012
發佈者 ∕ 康來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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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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