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27 週一
(00:44)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不知道什麼"協會"是不是公家機關;
首長的事,
必定 pptt,前呼後擁,再三確認,
確認,
確認,
再確認,
其他的事,
則 芹芹菜菜,放牛吃草,自求多福,
________
國手竿子屢運不到 田徑協會難辭其咎
http://udn.com/news/story/7005/1079987
全世界只中華台北竿子沒帶!葉耀文沮喪:明明狀況很好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25/540424.htm
沒錢可以跟郭台銘 募款 / "分" / 化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