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8,13 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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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這段經文所指出的(注: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2:49),祂在十二歲時就完全清楚自己是誰,以及為什麼被差到世上來。直到十二歲,祂一直是在拿撒勒過著默默無聞的生活,祂不是什麼公眾人士,祂沒有扮演任何角色的壓力。在並不出名的拿撒勒,祂還要在父母身邊默默無聞地生活18 年。因此,沒有任何外來的壓力讓祂變成不是祂的所是。當祂在第49節經文中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時,祂這樣做並不是因為任何外來的壓力,而是因為祂在那個年紀就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誰。因此,除了人和天使的見證之外,還有耶穌自己的見證。在所有的見證中,這個見證是最深刻和最突出。
“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2:49)這句話正是關鍵所在,意義深遠。這是耶穌三十年裡唯一被記錄下來的話,這句話告訴了我們祂是誰,和祂為什麼來。非常簡單的一句話:”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換句話說,你們應該先來這裡。你們知道誰是我的父親,你們也知道這是我真正的家。實際上我並不屬於你們在拿撒勒的家。上帝才是我真正的父親,我和祂的百姓一起屬於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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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前30年裡唯一被記載下來的話之意義(麥克阿瑟,小草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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