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2 週四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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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獨聖經能告訴我們,死亡究竟是怎麼回事。聖經記載先知以利亞為寡婦死去的兒子求告神,“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阿、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王上17:21-22)從這就可很清楚地看見,以利亞向神求的是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孩子死是因為身體與靈魂分離了,只要孩子的靈魂、再進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所以,死亡是因為靈魂與肉體分離了。換言之,當靈魂離開肉體時,那就是人的死亡。
人死並非如燈滅。死亡的本質是分離,而不是不存在。人的靈魂與肉體分離後,靈魂並沒有消亡或不存在,靈魂乃是不滅的。神是靈,沒有血肉之體,所以神是不會、也不能像人那樣經歷死亡的。所以,聖子為了代替祂的百姓受死,承擔神的忿怒,祂就得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就得有真正人的靈魂和血肉之體,這也就是神成為肉身的目的。經上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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