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 週三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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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到尋求神的旨意時,往往,我們關注的是神對我們個人的、隱秘的計畫(例如:婚姻、工作、前途、等等),但這些都神主權的安排,不是我們當掛慮的範疇;我們應該注重的乃是:順服神的命令,就是神白紙黑字、顯明在聖經上的律例、典章、法度(如:愛人如己、警醒禱告、傳揚福音、先求神國、等等),這些是每個信徒當盡的本分。正如:申 29:29 所言:「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當我們天天盡上自己的責任,遵行神在經上顯明的旨意時,他自會一步步地引導我們進入他隱藏的、美好的計畫與安排當中(羅 8:28-30;弗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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