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 星期二

禁休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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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1日病假證明,

2016,12,10  週六
(13:24)

司法院釋字第631 號解釋:
「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

"法律保留原則"

(選擇題,1題2分)


機關主管 說,
1日病假證明,

那個"台鐵機關內規"  /  內規,家法,
不知道在哪,
能不能,  白紙黑字,  秀出來  讓大家看一看,

(以免用"風聲"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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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禁休違法,

2016,11,29  週二
(10:11)

google  之後,
竟然有   "禁休違法"  這東西,

"
(二)除非碰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公司才可以禁假,否則,公司要求禁假即屬違法,您們所有勞工(包括契約工)可以依規定請假,休放例假、國定假以及特別休假。
"

學工務,工程,土建,
土土的,  /  傻傻的,
都不知道,

法律不進  工務單位  ?

最近  2週禁休,
(方便,好用)

本來週五(12/2)   要請特休,
紙本假單   也到處旅行,
不知道是不是  "技術性失蹤",

無法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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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是不是  主管  不認識字,
還是故意藐視法律,  /  違法亂紀,

最近說,
1.請1天病假也要醫生證明,
2.請病假超過   20天,
   會被"處理",
   會被調到   離家很遠的道班,邊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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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好用  ?

好像  蔣介石 + 蔣經國,
一共戒嚴  38年,

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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