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14 週日
(20:07)
"
但是,唐牧師這樣的說法則是違背了加爾文主義五要義裡的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或者稱之為有效的恩召。如果說,一個人的得救與否在於他自己是否接受或拒絕聖靈在他身上所施行的恩典,那這正是阿民念主義的說法。所以,唐牧師這樣的解釋是與改革宗神學不相一致的,也說明了唐牧師的神學思想裡有不一致的地方。
王明道在《什麼是褻瀆聖靈的罪?》裡說道:
“一個人所犯的罪無論大到什麼地步,只要肯悔改信主都可以得蒙赦免。但這些法利賽人硬心到這種地步,已經再沒有悔改的可能。他們不能蒙赦免,並不是因 為他們所犯的罪太多,神不肯赦免他們,乃是因為他們的心硬到不能再悔改信主的地步。主耶穌所說“褻瀆聖靈”就是指著他們說的。”
這是把褻瀆聖靈的罪歸於心硬到沒有悔改的可能的結果。但是,在神會有不可能的事嗎?天下人間有什麼是神所征服不了的?如果有的話,那麼,神的能力就不是至大的了。主耶和華曾借著先知以西結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結36:26)再硬的心,都可被神所除掉,都可因神所賜給的新心而不再剛硬。所以,心再硬都不能成為神拯救罪人的障礙,不存在硬心到連神都不能給換上新心這種事。
"
"
而且,以抗拒、心硬、或故意來解釋這個問題,就難保誰不會犯上這種永不得赦免的褻瀆聖靈之罪。因為人是多麼的不可靠,誰敢擔保自己比別人強?誰敢擔保自己今天不會、將來也不會很抗拒、很剛硬?誰敢擔保自己犯罪都是無意的?人可能犯的罪,憑什麼保證自己就不會犯?若要靠人自己來保守不犯罪,那就只有恐懼和失望了,哪還能有平安和盼望?有人說,只要你害怕犯這種罪,就說明你沒犯這種罪。這種靠人的害怕心態來保守和證明,豈不同樣不可靠和荒謬?約伯說,“我所恐懼的臨到我身、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 (伯3:25)
"
"
如果只是對主耶穌作為人子的仇視,那就只是干犯人子,對此,主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 但正因為他們不是這種情形,所以主才進一步說,“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所以,當時的法利賽人和文士是在天國臨到他們的時候,說出褻瀆聖靈的話,這樣的罪,主耶穌說,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至於為什麼不得赦免,其中的原因聖經並沒有說。但我的猜測是,就如天使犯罪,是永不得赦免的,因為他們是在神臨在的永恆界裡反叛神。當時的法利賽人和文士是在天國臨到他們的時候冒犯聖靈的,可能很類似于天使犯罪的情形,是在很清楚他們所反叛和褻瀆的是至高的神的情形下犯的,以致和天使犯罪的結果一樣,永不得赦免。
基於這樣的理解,我認為,在主耶穌升天之後,就沒有人會再犯這種不得赦免的褻瀆聖靈之罪了。因為,主耶穌升天之後,神國的臨在和彰顯是與以教會的形式,而不再是以主耶穌在世上時那樣的方式而臨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