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18 週二
(10:24)
孫安佐,美國,槍枝,
搭飛機,"詐"彈,(黃暐瀚講的)
那是真的很危險;
飛安,槍枝,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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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題大作,
法律保護台灣獼猴,
法律保護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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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信到哥本哈根》(英語:I Am David)
小男生說要推翻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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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很假仙,
同婚 好像是亞洲跑第一,
亂七八糟的事,
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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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違憲 ?
欺負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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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說明,上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依親居留之許可辦法,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所訂定,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子法,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對於「強制出境」,係規定僅有在「『有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時,才賦予移民署強制出境之權力。請問移民署,一個陸配如果並未在臺發展組織,也沒接受共產黨的命令在臺灣潛伏,光是在抖音上鼓吹武統,對於我國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有何具體事實足以構成危害?難道我們臺灣過去九年在蔡總統跟賴總統的執政下,已經危如纍卵,一個陸配在抖音上叫囂武統就足以危害我國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
一個自由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內涵,就是透過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及自由,即使是法律,也不得任意加以侵害。而自由權利中最核心的事項,就是言論自由及人身自由。今天一個陸配,只因為發言內容不合執政黨的黨意,讓執政黨聽了很不爽,政府就可以無視他三個子女尚且年幼,曲解法令讓她夫離子散,驅逐對岸,我們臺灣還能說自己是自由民主法治國家?
「我雖然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是我誓死保衛你說話的權利。」曾經,在臺灣由威權走向民主的過程中,民進黨曾不斷地疾呼社會包容、保障不同的政治理念,甚至主張人民有宣揚共產主義的自由,只要沒有具體的行動,就應該受到保障。曾幾何時,民進黨居然連一個來臺依親的陸配在網路上「練肖話」都無法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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