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20 週四
(16:51)
好像人犯罪,
不能什麼都推給 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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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半節的經文,“你要傷他的腳跟“很多的解釋都認為這是在指主耶穌在十架上受死,雖受了傷,但只是傷到腳跟,並不是致命部位,預表了主的傷會得恢復。但我認為這樣的解釋有問題,因為主在十架上並不是被撒但所擊打,乃是父神把祂壓傷的。經上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賽53:10)而這後半節經文裡的“你”則是指撒但,如果把這後半節經文解釋為是在預表主耶穌的受死,那就等於說主的受死是被撒但所擊打的。而且,如果只是要說明受傷的部位不是致命的,那為什麼用腳跟,而不用別的部位?所以,我對這樣的解釋是存疑惑的。 我認為,這後半節的經文,“你要傷他的腳跟“有可能是預言主的教會受撒旦的逼迫。因為,主耶穌打傷撒但的頭後,從死裡復活升天,教會誕生了,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主耶穌升天後,撒但再也傷不到祂,就開始傷害基督在地上的教會。腳跟是身體的一個非致命的部分,曆世歷代一直有神的教會受到迫害,有聖徒為主受苦,甚至被殺,但這都不是致命的,都不會把教會置於死地。但腳跟的傷卻會在行走過的路上流下斑斑的血跡,象徵著教會走過的足跡是帶血的歷史,有聖徒流血被殺,一直到主耶穌再來。對此經上預言到,“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啟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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