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女色, 淫亂, 慾火攻心,

2023,12,13  週三
(15:13)

我就是喜歡  女色;

我要罵人,
好像罵到我自己;

以前   信友堂,
離婚,外遇的,
應該也有,
未必   大家都不跟他  打招呼,

大概,
我比較沒錢;
(沒錢比較   "細漢"  , 立正站好)

郭哲榮老師說,  "有錢人"  終成眷屬;

聖經的處置很嚴厲,
不可相交,不可吃飯,趕出去;

但聖經也有字句:
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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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色,
也會變成一種   威脅,勒索,把柄,

裸照,性愛短片,
被拍了就拍了,

真的很在意,反而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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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   王永慶有  四房,

不可以跟他吃飯 ?

算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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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與他的女祕書Charlotte von Kirschbaum 有染多年,並把她接回家中,強迫他的妻子(Nelly)與他的小蜜同住一個屋簷之下,三十年之久,到死都不悔改,還要求死後三個人葬在一塊兒。可想他妻子所經歷的精神折磨,不比家暴更加殘忍嗎?根據最近曝光的、巴特寫給他女祕書的情書(1925–1935),他寫道:「這(感情)決不可能是魔鬼的工作,它必然有一些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我愛你,不可能停止這個關係。」 接著,他就應用起自己的「新正統」理論為他的婚外情辯解,而他所提供的辯詞,恰恰與他所宣稱的、崇高的神學目標背道而馳,而且,他不是難得糊塗,這乃是他長年累月的生活方式、一貫作風。 」(引自陳鴿的《巴特(Karl Barth)神學家或假師傅?》 )

經上說,「若有稱為弟兄是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你們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11-13) 對於巴特這種犯姦淫的人,經上的教導就是不可與他相交,當把他趕出教會,以免教會裡的人跟著仿效而犯罪。所以,把巴特推薦進教會來是與聖經原則截然相背的。
"

正統基督教神學家對巴特的批判,抵擋曾邵愷等人對巴特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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