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2日 星期日

『要捨得用棍子打』!

"至於怎樣才算管教?
箴言已經講一大堆,就是『要捨得用棍子打』!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13:24)

不管是體罰,還是嚴厲處分,重點很簡單,就是兒女必須會『痛到』才行。
他們不覺得痛的處罰,是沒有用的。
有些小孩,只需禁止看電視,懲罰就很重了,他們就會乖乖了。
有些小孩,只需口頭嚴厲責備,懲罰就很重了,他們就會乖乖了。
有些小孩,不使用體罰,他們根本就不會怕。
每個小孩狀況不同,父母自己要負起責任,好好觀察,好好使用懲處工具。
因為即使是選擇體罰,小孩年齡層不同,體罰方式就不一樣。
對國中生的體罰,和對國小的體罰,就該不太一樣,而且頻率強度也該不一樣。

沒有那種『只獎賞不懲罰』這回事的!
對成人或許可以,對未成年小孩不行!

請記住,任何心理學、教育學、輔導諮商、、、、只要違反聖經,
該被丟到垃圾桶的,是這些學問,而不是聖經。

小孩假使很難矯正,常常都表示父母『縱容過久』了。
所以,當然開始要收苦果。"


考一百分的父母,生出考不到一百分的小孩時:我們真信兒女是上帝所賜?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768948.html#comment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