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洗完澡,要走進房間,我哥又對著我房門口,願他被車子撞死,

(17:15)

1.我家吃火鍋,沒有人 站在那個地方,
(原本連 吃火鍋的時間 都能錯開,)

2.我洗澡的時候,廚房燈又沒關;

根據 遠遠離開 原則,
沒有巧合 原則,

這是 惡意挑釁, / 要故意盯著我看,製造衝突,
要製造事端,

..................
願我哥被車子撞死,
阿們!


PETER


(17:23)

我關著房門,

我哥故意 在客廳大聲咆哮,
這是 惡意,蓄意的 聲音攻擊,
暴力攻擊,

我發出 嘖 的聲音,
他更大聲 咆哮,

這是 惡意,蓄意的 聲音攻擊,
暴力攻擊,

這是 殺人罪;

康來昌牧師說:伸冤在上帝;

不然,應該把他的頭砍下來,

..................
願我哥被車子撞死,
求 神擊殺他,
願他下地獄,
願他不得好死,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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