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來昌牧師的一本書叫"流浪的神", 裏面有一篇文章叫烏鴉配鳳凰--論信與不信的婚姻. 這文章大意是認為信與不信是可以結婚的. 他認為信與不信的婚姻不一定會妨礙信仰. 例如亞拿尼亞, 撒非喇同是信徒但也一起試探主. 相反其中一方不是信徒的話 可以在衝突中"可以患難生忍耐"(羅5:3) 結果子, 還有機會做福音使者傳福音給配偶(林前7:16) (彼前3:1-2) 雖然有機會離開信仰, 但也有機會作光作鹽.
他引用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中的聖,俗事的看法來看婚姻, 認為婚姻是俗事, 認為基督徒未必比非基督徒是更好的配偶. 只要他/她是好配偶就好了. 他也不為林後6:14-16是禁止異信通婚,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非離開世界不可(林前:10). 如果可以同非基督徒做生意, 交往. 那麼為何不可與他們結婚呢?"
發問:很難找到對象,所以找未信者也可以?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403654.html#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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