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剛剛去圓山派出所,本來要報案,


1.沒有錄音,
   恐怕我哥 反過來誣告,
 
2.不知道 後續會發生什麼狀況,
 
所以,
就 只先備案;

警察教我   用山寨機錄音,(錄像);
 
但是,
我還是沒有 錄音的習慣,
或 預謀錄音;
 
康來昌牧師說,除去 惡毒;
 
希望有一天 能解決 暴力的攻擊 與 恐嚇,
 
 
        PETER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To: 
Sent: Sunday, September 23, 2012 11:32 PM
Subject: 我哥又製造事端,並對我暴力恐嚇,已經犯法,只是我沒有錄音,

(22:16)
 
我睡醒還躺在床上,
我哥    又故意跑到前陽台開燈、拿飲料;
 
我跟他講一句,
他馬上   大小聲,咆哮,
 
並說,
不能住 搬出去住,
不然 就拿刀互砍,
 
我沒有錄音,
 
這可以 告 刑事的罪嗎  ?
 
(這應該也是 基督徒的責任,)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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