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地方 暗暗的,
別人睡醒,躺在那邊, (因為我睡醒,就 沒有打鼾聲,)
他就故意去開燈; / 強光,
這是 出於意志的攪擾,
整天 還有其他時間,
飲料也不必放那邊,
或者 常拿的飲料,可以放在別的地方;
我如果 20:00 睡醒,
他就是 20:00 多去開燈,
21:00 睡醒,
他就是 21:00 多去開燈,
00:00 睡醒,
他就是 00:00 多去開燈,
這是 出於意志,惡意的攪擾,
遠遠離開,
就不會有任何事情,
很小的攪擾,仍是惡毒,
康來昌牧師用的字句,除去 惡毒;
康來昌牧師說:伸冤在上帝;
希望小組聚會 有機會講這件事;
遠遠離開,
就不會有任何事情,
故意製造事端,
..................
願我哥被車子撞死,
求 神擊殺他,
願他下地獄,
願他不得好死,
阿們!
PETER
----- Original Mess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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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ent: Monday, September 24, 2012 12:51 AM
Subject: 剛剛去圓山派出所,本來要報案,
1.沒有錄音,
恐怕我哥 反過來誣告,
2.不知道 後續會發生什麼狀況,
所以,
就 只先備案;
警察教我 用山寨機錄音,(錄像);
但是,
我還是沒有 錄音的習慣,
或 預謀錄音;
康來昌牧師說,除去 惡毒;
希望有一天 能解決 暴力的攻擊 與 恐嚇,
PETER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To:
Sent: Sunday, September 23, 2012 11:32 PM
Subject: 我哥又製造事端,並對我暴力恐嚇,已經犯法,只是我沒有錄音,
(22:16)
我睡醒還躺在床上,
我哥 又故意跑到前陽台開燈、拿飲料;
我跟他講一句,
他馬上 大小聲,咆哮,
並說,
不能住 搬出去住,
不然 就拿刀互砍,
我沒有錄音,
這可以 告 刑事的罪嗎 ?
(這應該也是 基督徒的責任,)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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